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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COEH项目通知

COEH(Center of Eye Health项目是指在全国各级医疗机构树立眼健康中心,旨在持续推进“十四五”期间我国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加强眼科医疗能力建设和规范化及专业化。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发展背景

我国仍是世界上盲和视觉损伤患者最多的国家之一。我国主要致盲性眼病由传染性眼病转变为以白内障、近视性视网膜病变、青光眼、角膜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为主的眼病。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剧,人民群众对眼健康有了更高需求。我国眼科优质医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分布不均衡的问题依然存在,基层眼健康服务能力和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眼健康工作任务依然艰巨通过分享优秀眼慢病管理经验应用新药物诊疗病例等方法,持续致力于各级医疗机构眼健康诊疗的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专业化。

项目目标

我们近二年重点开展“COEH项目”,项目将聚焦全国50家示范中心医院和250家成员医院

(1)完善眼病诊疗能力建设,提高规范化和专业化。通过国内外学术交流,典型病例收集评比、学术宣讲、专家指导意见制定等开展。结合相关病例深入展开讨论分析,以求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对疾病的认识和诊治水平,鼓励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临床一线,注重病例积累;

2)眼健康医疗服务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有赖于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和科室建设依托项目积累逐步提高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利用资源优势及平台优势,积极探索医学人才挖掘、选拔、培养模式创新。

3本项目在此基础上重点支持眼科学领域人才为主,项目共规划5部分工作内容,包括:1、建立眼科常见疾病数据库基金项目;2、眼健康科普宣传基金项目;3、学术交流会基金项目;4、院际交流基金项目;5、国际学术交流基金项目。

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2025COEH项目

二、项目时间:20252-20266

三、主办单位:北京医学奖励基金会

四、项目范围:

预计覆盖全国1线、新1线、2线城市:上海、昆明、北京、长春、成都、天津、合肥、青岛、太原、广州、南京、南昌、石家庄、郑州、杭州、武汉、长沙、兰州、福州、贵阳、沈阳、重庆、西安、哈尔滨、厦门、宁波、温州、大连、深圳、济南、大庆、佛山、东莞、长沙、青海、宁夏、武汉、西宁、济南、玉溪等40多个城市,预计全国教育眼科从业人数20000人。

五、项目计划

眼健康医疗服务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有赖于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和科室建设。依托北京医学奖励基金会现有眼科专家委员会队伍,同时积累项目资源,搭建全国眼科联盟,对于加入的科室/中心进行授牌、鼓励眼健康从业者加入联盟专家委员会,依托项目积累逐步提供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一)“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鼓励实力强的眼科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眼科牵头成立专科联盟,整合资源带动整体服务能力提升,本项目计划成立COEH区域联盟:项目将聚焦全国50家示范中心医院和250家成员医院,共50个COEH区域联盟,1个COEH区域联盟由1家示范中心和5家成员医院组成,同时对加入联盟的医院进行授牌。

(二)成立COEH联盟专家委员会:依托北京医学奖励基金会现有眼科专家委员会队伍,同时积累项目资源,加入联盟的成员单位定期进行规范化培训,重点强调“以临床诊疗能力为核心”的培养导向,引导眼科教育向临床技术能力水平提升转型,让眼科医师更加规范化、同质化地开展诊疗工作。经学习提升达标后授予专家委员会聘书。

六、项目具体行动:

(一)通过多模式区域联盟、传帮带COEH医院的形式,聚焦医院眼健康中心建设。包括信息化平台建设、科普宣传等

1、建立眼科病例数据库为临床科学研究提供数据支撑,同时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与眼科服务深度融合,有利于会诊、转诊及随访,极大地方便了对于常见眼病,尤其是慢病相关眼底疾病(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黄斑病变等)的诊断、并发症筛查、定期随访。参与单位根据本单位数据运营框架,建立眼科病例数据库,数据信息脱敏后可共享分析。

2、科普宣传、健康教育是疾病预防控制的“社会疫苗”:每家参与单位制定1套纸质或电子版科普宣传手册。

学术交流会:完善眼病诊疗能力建设,提高规范化和专业化。通过学术宣讲、病例分享、专家指导等方式开展。结合相关病例深入展开讨论分析,以求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对疾病的认识和诊治水平,鼓励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临床一线,注重病例积累。专家要求:主席、讲者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病例分享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学术会期间,所有专家最多履行2次角色任务。

日程模版(拟)

学术交流会日程

时间

内容

讲者

09:00-09:10

大会主席致辞

主席

09:10-09:40

中国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临床诊疗指南解读

讲者1

09:40-10:10

眼科生物类似药临床应用进展

讲者2

10:10-10:25

眼科典型病例分享一

病例分享1

10:25-10:40

眼科典型病例分享二

病例分享2

10:40-10:55

眼科典型病例分享三

病例分享3

10:55-11:00

会议总结

主席


(三)院际交流:通过多家医院参与开展交流活动,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相互借鉴成功经验,改进诊疗方法,提升医疗质量。优化内部管理,发现自身管理的不足,优化内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医院特色发展:通过交流,可以挖掘自身特色,借鉴其他医院的成功经验,形成具有自身特色,提升医院综合体实力。核心交流内容:门诊诊疗路径、病房及患者管理机制、专科医院科研发展、医院管理规划、临床特色专业发展目标等。参与单位:眼科专科医院、二级以上医院眼科专业团队。

专家要求:主席、讲者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病例分享为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学术会期间,所有专家最多履行2次角色任务。院际交流的单位,全程参与不超过2次。

院际交流安排

时间

内容

讲者

08:50-09:00

领导致辞

被参访医院

学术参观

09:00-11:00

专业特色参观(门诊、住院部、特色科室)


学术交流

11:00-11:30

本院眼科发展规划及特色专科介绍

讲者1

11:30-12:00

常见疾病诊疗指南和常规治疗方案

讲者2

12:00-12:30

常见病例分享及讨论

讲者3

12:30-12:40

会议总结

主席

 

(四)国际学术交流会:参加国际眼科学术交流会议,为国内临床医生提供了宝贵的学习和实践机会。通过参与国际会议、短期访问学者项目或联合培养计划,可以接触到世界一流的研究团队和先进的科研设施,拓宽学术视野,追求更高的学术成就。促进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提升国内眼科学的科研质量和影响力。参会专家级别为主治医师以上眼科相关专业人员,眼科医院管理人员。同1位专家参加本基金会的国际会议项目最多不超过2次。

七、项目管理流程

项目管理流程包括项目发起、项目执行单位审批、服务机构选择、项目启动、项目督导、总结评估等。项目管理人员在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领导下,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事务

八、项目立项

(一)根据社会需求,拟定项目通知,并发布项目劝募函。为了增加项目影响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医学领域相关的公益事业,倡导联合相关学会、协会和其他机构共同发起项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北京医学奖励基金会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接受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个人的捐赠。

(三)不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允许基金会工作人员、项目捐赠、执行单位、 服务机构在公益项目中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与推广。

(四)专业性较强、规模较大或项目捐赠/资助方提出要求的项目中,应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论证,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接受独立法人机构的捐赠或资助,应在项目执行前与捐赠/资助方签署协议。

九、项目服务机构管理

(一)“项目服务机构”指为由基金会根据项目工作内容择优选择,为项目的具体活动提供服务的公司,会议酒店暂不列入此范围。

(二)建立项目服务机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证照齐全、有效;

3.经营范围与基金会项目需求相吻合;

4.具有较为丰富的公益项目服务经验和客户资源;

5.具有为公益项目服务所必需的人力资源。

(三)基金会对候选服务机构提前进行利益冲突核查。与项目捐赠/资助方有隶属关系和/或股权关系的单位不作为该项目的候选服务机构。在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的条款中应申明服务机构与项目捐赠/资助方无利益关系。

四) 如果项目周期超过一年,委托协议原则上每年重新签署,但最长不超过两年。原项目重新签署协议前,应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约。

十、项目监管

(一)资料审定:在项目中使用的申请书、宣传材料、培训材料、会议搭建方案等须通过项目管理处进行形式审查,所有资料须审定后方可用于项目活动。

(二)进度监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时间表开展各项活动,要求项目执行单位/或服务机构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因故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 应及时向项目管理人员报告,无故拖延进度且警告无效者,基金会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督导: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应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导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项目资料归档、经费执行情况等,督导形式包括现场调研、座谈、查阅资料等。督导人员在督导结束后应向项目管理处提交督导记录或报告。

(四)项目宣传:项目管理人员应注意收集、汇总项目活动信息,经领导同意后及时通过基金会网站和微信平台发布相关新闻稿件。

(五)评估验收:项目结束后,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和要求,选取第三方评估、项目工作检查、材料审核、召开总结会等形式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实施效果和经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十一、知识产权管理

(一)项目管理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除科研基金项目和协议中有特别约定的公益项目,北京医学奖励基金会对项目成果(包含但不限于公益平台、原始数据、调查结果、宣传培训材料等) 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协议中有特别约定的公益项目,依协议约定确定各方知识产权;科研基金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研究者和北京医学奖励基金会共同所有。

(三)项目成果的所有原始资料应根据具体项目要求的时限报送北京医学奖励基金会统一管理,如无特殊原因,报送时间不得晚于项目结束后两个月。

(四)持续运行的数据平台,北京医学奖励基金会项目管理人员应获得最高用户权限,以便随时进入系统实施监管。

(五)所有宣传材料和调查报告,必须注明“北京医学奖励基金会版权所有”, 项目合作单位使用上述资料,需经北京医学奖励基金会授权。

(六)项目管理人员向外发送项目原始数据、调查报告、课件、宣传资料须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调查报告、课件等须转换为pdf格式发送。

(七)基金会资助的学术交流活动中,讲者对自己发言的课件、视频和音频拥有知识产权,如项目需要公开上述资料,须与讲者签署授权书,未获本人授权不得公开。

十二、项目文档管理

(一)“项目文档”包括项目产生的最终版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具体类型包括:

1.项目通知;

2.捐赠协议(含经费预算);

3.课题资料;

4.项目会议资料:包含会议通知、日程、签到表;

5.图片、视频、音频资料;

6.项目评估报告、总结报告/研究报告;

7.根据项目计划书/实施方案,需要收集的其他资料。

(二)与捐赠方、项目执行方、项目服务方等签署的协议加盖印章后的原件, 均交由财务管理处永久保存并扫描为电子版,其它相关人员可留存复印件;课题任务书由项目管理人员保管。

(三)项目管理人员应注意收集整理上述资料,并在项目结束后进行整理编排,并对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统一交办公室专人管理,同时项目管理人员应保留备份。办公室每年年底对资料归档情况进行审核。

(四)项目工作交接时,交接双方应依照项目文档清单确认,交接内容包含过程文件和最终版文件,并明确区分。

(五)含有专家、医生、患者/感染者及其家属等个人信息的资料保存时必须设置密码;通过互联网(包含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微信等)发送相关文件时, 必须单独加密,并通过另外的渠道将密码告知接收方。

(六)涉密文件使用前,行政办公室人员应明确告知项目管理人员,涉密文件的管理按照国家《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严肃处理。

(七)具体管理办法依据《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北京医学奖励基金会

202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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